剛剛,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特急文件《關于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大綱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調整優化全區以火電為主的電力發展結構,對實現能源行業“碳達峰、碳中和”至關重要。通過火電靈活性改造提升新能源消納空間,可以有效降低能源領域碳排放,支撐全區及各盟市能耗“雙控”達標。
《通知》同時指出,開展火電靈活性改造后新增的新能源消納規模,按照不低于改造后增加的調峰空間50%的比例配置給開展靈活性改造的企業,通過新能源發電補償改造成本、給予合理收益。具體的新增新能源規模、配置比例經自治區評估后確定。
《方案大綱》明確新能源基地建設方案:
在總規模和新能源項目上,根據場址條件提出新能源基地擬開發能源品種、技術可開發規?偭、單體項目容量劃分、典型新能源項目建設方案。原則上,場址技術可開發總規模不低于50萬千瓦,單個項目建設容量不低于10萬千瓦。
典型風電項目建設參數應包括但不限于風電機組機型單機容量、輪轂高度、風輪直徑,機組布置行列間距、項目滿負荷發電小時數等。
典型光伏項目建設參數應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和逆變器選型,光伏安裝調節方式與參數、容配比、項目年均發電量。如涉及風光同場的還應說明典型布置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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